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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我校各单位毕业生定岗实习活动将于近日陆续展开,就业双选会也行将举行,学生求职择业逐渐进入高峰期,同时,也是非法传销等不法组织利用职业介绍、招聘信息等手段,利诱和欺诈高校毕业生的案件高发期。大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组织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当事学生的身心健康和高校的和谐稳定,同时也给受骗学生的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为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保障学生实习和就业安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和就业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各单位要加强实习和就业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指导毕业班的辅导员制定学生实习和就业安全教育计划,充分运用板(海)报、网络等媒体和主题班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着重教育学生要正确面对就业形势,理性定位,树立从基层做起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必要性。结合案例宣传讲解如何识别、防范传销组织及其危害性和身处危险时应如何应对等相关知识和技巧。
各单位务必将防范传销作为毕业生就业指导和离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教育重点讲解,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严重危害,帮助学生提高识别能力、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等非法行为。
二、严格落实各项实习和就业安全保障措施
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细致谋划,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和就业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实习(就业)离校前登记备案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和返校报告制度;严格审查学生团体组织的相关讲座和论坛;时刻关注学生的(实习)就业去向和情况,特别关注前往传销案件高发地区求职的学生。辅导员应在学生离校实习(就业)前统计学生电话、QQ、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创造条件建立QQ群,飞信群等网上即时交互平台,充分利用辅导员工作微博(博客)及时更新发布与毕业生相关信息,定期与外出实习(择业)学生联系,做到学生离校不断线。如发现发生学生被骗案件,应及时逐级报告。
对多次参加传销活动,帮助传销组织发展成员或在传销活动中起重要作用的学生,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健全落实责任制
对工作认真负责,措施落实到位,所属班级无实习(就业)安全事故的辅导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并与其工作业绩考核挂钩;对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致使所属学生发生(实习)就业安全事故的,学院将根据《郑州城市职业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善于思考、长于总结、勇于摸索、敢于创新,经常交换工作心得,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健全、完善实习(就业)安全工作,全力保障实习(求职)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外语系学生事务工作办公室
                     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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